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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关喜讯 || 本所再次入选《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一级管理人

发布时间:2024-10-11 10:36:59    作者:融关律师事务所

2024年10月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通知》,正式对外公布新的《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凭借在破产管理法律服务领域的突出表现与卓越成就,本所成功连任《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一级管理人本所破产管理团队负责人孙程旭律师再度当选《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个人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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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这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经专业能力测试、管理人考核评审(暨惩戒)委员会评定、拟任名单公示及异议核查等程序,综合管理人晋级、除名、补录、退出、更名等情况,对2019年《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建册以来的首次调整。自2024年10月14日起,全省法院新受理的破产案件一律指定名册中的机构或个人作为管理人;新受理的强制清算案件需指定中介机构为清算组的,参照指定名册中的机构。2019年3月27日印发的《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同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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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破产清算与重整业务部(破产管理团队)由律所主任蔡体法律师创建于1990年,业务办理起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国有企业改制破产,为深圳市第一批办理破产业务的专业团队

团队现有执业律师、财务、行政等专业人员20余名,核心成员均有5年以上破产业务办理经验。团队创始人蔡体法律师为深圳办理破产业务的元老,负责人杨江苏律师、孙程旭律师在业界具有良好口碑和较高影响力。团队在破产法领域深耕多年,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律所现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一级管理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个人破产管理人名册》管理人,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单位、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单位

截至2023年底,团队担任清算组、管理人及担任投资人、债务人、债权人代理人的案件已逾160宗,债务人涵盖上市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民办学校、有限责任公司、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等多种类型,遍布房地产、互联网、制造业、餐饮、娱乐和文化产业等行业领域;案件类型包括自行清算、强制清算、民办高校终止清算、破产清算、破产和解、破产重整和个人破产重整等多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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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载誉而归,体现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融关律师工作能力和专业素质的高度认可。未来,本所将继续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进一步推进我所破产管理团队专业化、规范化、团队化发展,不断提升在破产法律业务中的履职能力与专业实力,助力企业纾困、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同时,为破产与特殊资产领域的可持续发展奉献更多融关力量,持续赋能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